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首页单位介绍机构设置工作职责专题栏目招收选拔政策法规热点聚焦国防生风采联系我们
 公告栏
 政策法规
·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 2011/01/26
·国防生考研政策 2012/04/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 2011/01/0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役军官法 2011/01/06
·国防教育法 2012/04/13
 国防生风采
·国旗班 2012/04/20
·集中读报 2012/04/20
·徒步拉练 2012/04/20
·喜获证书 2012/04/20
·拔河比赛 2012/04/20
专题栏目
当前位置: 首页>>专题栏目>>正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简介
2011-01-06 10:25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部队)组建于1982619日,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等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武警部队与人民解放军一样,都是我国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部队根据人民解放军的建军思想、宗旨、原则,按照其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享受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    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武警部队设总部、总队()、支队()三级领导机关。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领导管理武警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在中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区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和指挥。

武警部队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和平时期,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作战等任务,并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 战时,协同人民解放军防卫作战。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 2010 辽宁大学 2010 辽 ICP 备 567946491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道义南大街58号 邮 编:110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