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以下简称武警部队)重新组建于1982年6月19日,由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等组成,列入武警序列的还有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武警部队与中国人民解放军一样,都是我国国家武装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武警部队根据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思想、宗旨、原则,按照其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结合自身特点进行建设,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同等待遇。武警部队的职责使命是: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武警部队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武警部队机关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领导管理武警内卫部队和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在中国各级行政区划内,省级设武警总队,地市级设武警支队,县级设武警中队。在执行公安任务和相关业务建设方面,武警部队接受同级公安部门的领导和指挥。
和平时期,武警部队主要担负固定目标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作战等任务,并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当前,武警部队着眼有效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的历史使命,积极适应改革强军形势要求,全面加强现代化建设步伐,对人才的需求不断扩大,采取了一系列引进吸纳人才的重要举措,为新时期广大有志青年投身绿色方阵、施展才华抱负提供了难得机遇和广阔舞台。一大批优秀大学生干部正在军营的沃土上茁壮成长、建功立业。
2005年5月13日,武警部队与辽宁大学签订依托培养协议,采取招收国防生、从在校生中选拔国防生等模式为武警部队培养干部。辽宁大学现有国防生330人,分布在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等7个专业。已有662名国防生顺利毕业并派遣到武警部队工作。